您所在的位置:

首页 > 新闻中心 > 行业新闻

《四川省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办法》发布

发布日期: 2024-02-20 05:21:23 来源:行业新闻

  日前,四川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印发《四川省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办法》的通知。详情如下:

  《四川省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管理办法》已经四川省自然资源厅2021年第13次厅务会议审议通过,现予印发,请遵照执行。

  第一条 为加强全省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管理,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矿产资源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土地管理法》《地质灾害防治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四川省地质环境管理条例》等有关法律法规,结合我省实际,制定本办法。

  第二条 本办法所称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以下简称“矿山生态修复”),是指依法取得采矿权正在实施建设或者正在组织生产的采矿权人,按照“边开采、边修复”的原则,对其矿业活动导致ECO受损区域开展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土地复垦、相应监测与管护等生态修复活动。

  第三条 本办法适用于本省行政区域内所有在建与生产矿山的生态修复管理工作。

  已停产但采矿权仍存续的矿山,因政策性关闭仍需采矿权人承担生态修复责任的矿山,按照本办法执行。

  第四条 矿山生态修复应符合国土空间规划,符合自然保护地、生态保护红线、永久基本农田保护等管控要求,遵循ECO演替规律,坚持“谁开发、谁治理”“宜耕则耕、宜林则林、宜草则草、宜湿则湿”原则,考虑修复后的社会效益、经济效益与生态效益,快速推进矿山生态修复。

  第五条 采矿权人是矿山生态修复的责任主体。采矿权人应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以下简称《方案》),落实生态修复责任,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履行生态修复义务。采矿权人应当依据国家有关规定,计提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以下简称“基金”)。采矿权转让的,矿山生态修复义务随之转移。

  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矿山生态修复的监督管理,并加强与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草、应急等部门的协同配合和行业指导监督。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加强对下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的监督和指导。

  第六条 采矿权人应当依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及相关国家标准、行业标准、技术指南,结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编制《方案》。

  第七条 采矿权人应对《方案》中涉及的权属、现状、引用数据等内容的真实性负责,严格落实“边开采,边修复”原则,在编制《方案》时,按照不高于3年一个阶段的原则细化修复工程,结合《矿产资源开发利用方案》的开采进度,合理安排生态修复计划。

  对于确无土地复垦任务的矿山,采矿权人应向所在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提出书面说明,经核实后可不编制土地复垦相关内容。采矿权人可以自行编制或委托相关机构编制《方案》。

  第八条 采矿权人应向办理本采矿权登记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送《方案》。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委托事业单位或行业组织审查《方案》。

  采矿权人(申请人)应当在办理采矿权新立、延续、变更登记前,完成《方案》报送审查。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收到《方案》的2个工作日内,对《方案》的完整性进行初审。初审未通过的,应当将初审结论和补正要求一次性书面告知采矿权人。初审通过的,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20个工作日内组织审查。

  审查未通过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将审查结论书面告知采矿权人。审查通过但有修改意见的,采矿权人按修改意见完善后提请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复核。审查通过无修改意见或复核通过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进行登记。

  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审查《方案》的费用列入部门预算,不得向采矿权人(申请人)和编制单位收取费用。

  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主动配合省级、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方案》审查,核实矿山权属和现状等相关情况。

  第十条 《方案》登记后,由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在本部门网站将脱密后的《方案》文本及审查结论向社会公示,公示期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内存在异议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组织核实并提出处理意见。

  第十一条 公示无异议或异议不成立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予以备案,按程序将《方案》审查结果在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网站上予以公告。

  第十二条 出现以下情形的,采矿权人应当重新编制或修订《方案》,报原审查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重新审查。

  (一)在办理采矿权变更时,涉及扩大开采规模、扩大矿区范围、变更开采方式的;

  (二)在办理采矿权延续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超过适用期或方案剩余服务期少于采矿权延续时间的;矿山企业原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治理恢复方案和土地复垦方案其中一个超过适用期的或方案剩余服务期少于采矿权延续时间的。

  第十三条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建立和完善审查专家库。市、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可在自有审查专家库中随机抽取专家开展审查,也可邀请省级专家库专家审查。

  第十四条 采矿权人在生产过程中应做到“谁开发、谁修复,边开采、边修复”,应严格按照审查通过的《方案》履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义务,制定矿山年度生态修复计划,依据计划逐年开展矿山生态修复工作,确保生态修复工程与矿产资源开采活动同步开展。

  第十五条 采矿权人应按照《方案》开展生态修复调查、设计、施工、监理等工作,并按照国家安全生产相关规定实施修复工程。

  第十六条 采矿权人应于1月31日前向所在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送上一年矿山生态修复年度报告;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于2月15日前将本行政区域内上一年所有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情况上报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市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于2月底前将本行政区域内上一年所有矿山生态修复实施情况上报自然资源厅。

  第十七条 采矿权人在矿山生态修复义务履行完毕后,应编制矿山生态修复核查报告,并向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验收,采矿权人依据《方案》要求分阶段或一次性申请验收。

  矿山关闭前,采矿权人应当完成矿山生态修复义务。采矿权人在申请办理闭坑手续时,应当向所在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验收。

  第十八条 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组织本行政区域内所有矿山生态修复验收工作。

  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相关要求,会同生态环境、农业农村、林草、应急等部门,组织邀请有关专家和农村集体经济组织代表开展矿山生态修复核查验收,并出具验收合格文件。

  第十九条 采矿权人应建立矿山生态修复档案,实行专项管理,档案包含以下内容:

  (四)矿山地质环境治理恢复基金(以下简称“基金”)建立、存取、使用台账、票据凭证;

  第二十条 采矿权人应遵循满足需求、专账核算、企业所有、自主使用、滚动支取的原则,按照《方案》确定的费用计提基金,基金计入企业成本,专项用于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第二十一条 采矿权人应在其银行账户中设立基金账户,确保能单独、据实反映基金的提取、使用情况。基金账

  户一经设立不得变更。新设立采矿权人应取得采矿许可证后1个月内建立基金账户。已开采矿山应在本办法施行之日起1个月内建立或完善基金账户。

  采矿权人应当与所在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银行共同签订基金使用监管协议,按照本办法规定的原则明确基金预存和使用的时间、数额、程序、条件和违约责任等。

  服务年限在3年以下(含三年)的矿山,在设定基金账户后,对《方案》确定的修复总投资额一次性计提,存入基金账户。

  服务年限在3年以上的矿山,对《方案》确定的修复总投资额可分期计提,存入基金账户,第一次计提数额不得少于总投资额的20%,余额按年度分摊。矿山关闭前一年完成全部基金计提。

  第二十三条 基金应用于《方案》确定的因矿产资源勘查开采活动造成的矿区地面塌陷、地裂缝、崩塌、滑坡、泥石流、地形地貌景观破坏、地下含水层破坏、地表植被损毁的预防和治理、土地复垦、矿山开采影响范围定界、监测管护等生态修复工作,不得挤占和挪用。

  采矿权人应当按照《方案》确定的生态修复计划和基金使用计划,向所在地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申请,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应当在七日内出具基金支取通知书。

  采矿权人凭基金支取通知书,从基金账户中支取资金,专项用于矿山生态修复工作。

  第二十五条 采矿权人每年应对基金进行核算,如有不足,予以补足;如有结余,结转后续年度继续使用。

  采矿权转让的,原采矿权人已经计提的结余基金以及未履行完成矿山生态修复义务,由原采矿权人与受让人在转让合同中约定。转让后,受让人应当继续按照本办法计提基金。

  第二十六条 采矿权人申请破产不影响其履行矿山生态修复义务,已计提的基金应当继续完成矿山地质环境保护、治理恢复与土地复垦等矿山生态修复义务。

  第二十七条 县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本行政区域内矿山生态修复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跨区域矿山生态修复的日常监督管理工作由共同的上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指定。

  第二十八条 各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按照“双随机一公开”的方式,对采矿权人履行矿山生态修复义务情况开展随机抽查,每年抽查比例不少于其登记权限范围内在建与生产矿山的10%。

  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负责其登记权限范围内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现场监督检查。省自然资源厅负责部、省登记权限范围内的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现场监督检查。省自然资源厅可委托市、县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开展其负责的在建与生产矿山生态修复现场监督检查工作。

  第二十九条 采矿权变更、延续登记时,下级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出具采矿权登记初审意见,应当明确说明采矿权人履行矿山生态修复义务履行情况。

  第三十条 建立省、市、县三级矿山生态修复动态监测体系,充分利用卫星遥感等技术手段加强监测监管力度,全面系统掌握和监测矿山生态修复情况。

  第三十一条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责令限期改正,并列入矿业权人异常名录或严重违法名单;逾期拒不改正或整改不到位的,依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处理:

  未计提基金逾期不改正的,依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处理。

  第三十三条 发生以下情形之一的,自然资源主管部门依据《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土地复垦条例实施办法》处理:

  第三十四条 县级以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工作人员违反本办法,在矿山生态修复工作中玩忽职守、滥用职权、徇私舞弊的,对相关责任人依法给予处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特别声明:北极星转载其他网站内容,出于传递更多信息而非盈利之目的,同时并不代表赞成其观点或证实其描述,内容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若有侵权,请联系我们删除。

  2023年11月,贵州省第四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黔西南州开展督察期间,发现黔西南州非煤矿山生态修复推进不力,生态环境问题多发频发。一、基本情况黔西南州位于贵州省西南部,属珠江水系南北盘江流域,矿产资源储量大,矿种多,全州非煤矿山有效矿权235个,其中在产在建66个。多年以来,黔西南州矿山开

  1月8日,建工修复收到《中标通知书》,公司成功中标昆明市西山区海口双哨磷矿厂磷矿生态修复项目,中标金额约2.08亿元,实现2024新年开门红!该项目的中标和顺利实施,预计将对公司业绩产生积极的影响。矿山生态修复治理是国土空间生态保护的重要内容,对改善环境质量、促进经济社会绿色可持续发展具有

  1月3日,工业和信息化部等八部门印发《推进磷资源高效高值利用实施方案》的通知,《方案》明确,鼓励磷化工企业及园区发展屋顶屋面光伏、分布式风电和水电等可再生能源,鼓励生物质能、氢能等在磷化工行业耦合应用,合理推进“煤改电”“煤改气”,强化多种能源高效互补。推广黄磷电炉干法除尘替代湿法

  2023年12月,湖北省第五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对咸宁市开展督察期间,发现通城县矿山问题整改及生态修复工作推进缓慢。一、基本情况通城县巴毛山采石厂和龙印建材厂等矿山属2017年政策性关闭矿山。2021年4月,第一轮省级生态环保督察“回头看”时指出:咸宁市部分县(市、区)的非煤矿山整治工作滞后。通

  2023年12月11日,财政部官网发布《关于组织申报2024年历史遗留废弃矿山生态修复示范工程项目的通知》,各省(自治区、直辖市、新疆生产建设兵团,以下统称省)要统筹规划、统一组织,择优遴选申报项目。每个省申报项目不超过2个,每个项目总投资不低于5亿元,实施期限为3年(2024-2026年),超过数量或

  2023年11月,省第一生态环境保护督察组督察河源市发现,和平县大坝镇、阳明镇龙狮瓷土矿山非法开采问题突出,生态修复严重滞后,生态环境破坏严重。一、基本情况和平县地处河源市中北部、东江上游,是国家级重点生态功能区,粤北生态屏障重要组成部分。龙狮瓷土矿山位于和平县大坝镇龙狮村和阳明镇均通

  为深入学习贯彻习生态文明思想,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全国生态环境保护大会精神,引导创新适用技术在生态修复实践中的推广应用,增强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技支撑,提高国土空间生态修复科学化水平,自然资源部组织开展了国土空间生态修复创新适用技术名录征集推荐工作,经自主申报、初步评荐、综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近日,山东省济宁市嘉祥县矿山生态修复与乡村振兴产业融合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中标结果公布,中标单位为嘉祥县国有资产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本项目为嘉祥县矿山生态修复与乡村振兴产业融合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拟通过公开招标方式择优确定项目实施主体。由实施主体负责整体项目的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11月16日,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发布了关于2023年度部省合作试点项目立项的通知,76个项目列入2023年度部省合作试点项目清单,包括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成效评估技术方法研究、露天矿山生态修复成效评估技术体系研究等。自然资源部办公厅关于2023年度部省合作试点项目立项的通知有关省级

  11月20日上午,中核大石桥矿山生态修复+分布式光伏示范项目开工,创新探索“生态修复治理+光伏”新模式和实现“矿山复绿”新路径,一期项目建成后,每年可产生约3000万千瓦时的清洁电能、减少排放二氧化碳1.3万吨。中核大石桥矿山生态修复+分布式光伏示范项目,一期开发分布式光伏项目6个,治理矿山面

  北极星环境修复网获悉,泾阳北部矿山生态修复导向的产业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中标结果公示,泾阳县矿业综合开发投资有限公司中标,服务期限23年,公示如下:一、项目编号:ZHZRCG-2023-10-014二、项目名称:泾阳北部矿山生态修复导向的产业开发(EOD)项目实施主体采购三、采购结果合同包1(泾阳

  云南省自然资源厅12月6日发布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监管工作(征求意见稿),进一步加强对采矿权人履行矿山生态修复责任义务的监管。详情如下: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云南省自然资源厅关于进一步加强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监管工作(征求意见稿)》公开征求意见的公

  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对《山西省安泽县阳泉煤业集团安泽登茂通煤业有限公司煤炭资源开发利用和矿山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等3个方案的评审结果进行了公示,公示结果无异议,准予通过,现予以公告。附:公告名单山西省自然资源厅2022年7月6日山西省自然资源厅关于山西省安泽县阳泉煤业集团安泽登茂通煤业

  日前,自然资源部公布江西铁山垅钨业有限公司上坪矿区等8个企业编制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和专家意见,详情如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审查结果公示根据《土地复垦条例》和《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法律法规,我部委托中国自然资源经济研究院组织专家对江西铁山垅钨业有限公司

  日前,通化钢铁集团板石矿业有限责任公司板石矿业公司矿山生态修复项目发布公开招标公告,预算金额9859.8152000万元人民币。共分为4个标段,每家投标单位允许同时参与任意两个标段的投标,并可兼中。一标段(上青矿废石场治理工程):3403.7368万元;二标段(露天矿全区、上青矿7矿组、小采坑及三个废

  截至目前,呼和浩特市创建绿色矿山28家,组织实施地质环境治理项目22个,治理砂坑20个,新增林地面积3351.50亩,新增草地面积1550.37亩,新增水域面积405.75亩,新增(恢复)耕地面积1011亩,新增亭台楼阁人工湖式花园2座,占地1909.82亩;组织实施地质灾害治理项目12个,地质灾害治理项目保护避险居民27640人次。这是记者日前从市自然资源局获悉的。

  2020年3月,重庆市规划和自然资源局印发了《关于规范编制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的通知》(渝规资规范〔2020〕3号)(以下简称《通知》)。为方便社会公众全面了解政策内容,正确理解、贯彻和高效开展、监督矿山生态修复工作,市规划自然资源局作政策解读。一、《通知》文件出台背景依据为贯彻

  从千疮百孔的矿山到三季有花四季常绿的城市绿肺,一抹抹绿色见证着老工矿区绿色转型的坚定决心;从废弃厂矿到林田,一块块复垦复耕的土地为百姓增添了一份实实在在的收入。近年来,峰峰矿区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全方位、全地域、全过程开展生态文明建设,修复生态伤疤,用绿色拓展城市发展空

  根据《土地复垦条例》《矿山地质环境保护规定》等有关规定,平顶山天安煤业股份有限公司六矿等8个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通过审查,现予公告。8个通过审查的矿山地质环境保护与土地复垦方案名单

  摘要:土地整治工作主要是在规定的范围内,按照我国政府部门对当前土地利用相关规划以及其他土地整治管理要求的相关用途展开工作,通过工程类以及生物类的方法和措施,对农用地、居民点和工矿废弃地以及还没有进行充分的利用的土地予以综合性的管理整治,进而保证我国的耕地面积足够支撑国家的完全稳定,

  长期以来,矿山开发为我国经济建设提供了重要的物质保障,同时也形成了大量的矿山损毁土地,造成了周边生态环境的严重破坏。但是,由于投入资金不足,政策和机制不完善,目前我国矿山损毁土地复垦和破坏生态的修复水平远低于世界大多数国家水平。在土地资源供给不足,生态环境退化的客观现实下,加快和

  近日,四川省生态环境厅等部门印发《四川省农村里的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本办法自2024年3月1日起施行,有效期五年。关于印发《四川省农村里的生活污水处理设备运行维护管理办法》的通知各市(州)生态环境局,农业(农牧)农村局,住房城乡建设(城市管理)局(委),水利(水务)局,发

  月内交易今天开启,全年共计93轮!2024年批发商业市场月度、月内交易日历上线!(来源:微信公众号“硕电汇”作者:小硕团队)

  北极星电力软件网获悉,2月7日,四川省经信厅发布组织填报2024年制造业智能化改造数字化转型项目信息的通知,重点围绕企业智改数转网联、产业链和集群数字化转型、服务能力支撑项目建设3个方向填报智改数转项目信息。政策提到,支持人工智能、大数据、云计算、5G、物联网等信息技术在制造全过程、全要

  北极星环卫网获悉,四川叙永县第三轮环卫服务市场化项目中标结果公示,泸州市叙永泸叙城市管理服务有限公司中标该项目,中标金额5694万元,服务期3年,服务内容为道路综合清扫、约130吨/日生活垃圾收运、城区3座生活垃圾压缩中转站和111座生活垃圾收集库点的运行管理、公厕管理、河道清洁、绿化带保洁

  近日,四川眉山市人民政府印发《眉山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主要目标为,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耗比2020年下降14.5%以上,单位地区生产总值二氧化碳排放比2020年下降19.5%以上,非化石能源消费比重达到51.6%左右,全市森林覆盖率达到45.86%,森林蓄积量达到1900万立方米。到2030年,单位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2024年1月23日在四川省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二次会议上,四川省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进行工作报告,其中提到,四川省人大常委会今年的主要工作安排包括作出关于加快电网规划建设工作的决定。

  北极星电力网获悉,2月5日,四川江油抽水蓄能有限公司成立,法定代表人为罗刚,注册资本14亿人民币,营业范围含水力发电、自来水生产与供应、储能技术服务、新兴能源研发技术等。股东信息数据显示,该公司由三峡集团全资子公司中国三峡建工(集团)有限公司、长江电力共同持股,持股票比例分别为51%、49%。

  北极星风力发电网讯,近日,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安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明确要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做好能源安全保障,逐步优化能源生产、消费结构,持续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方案指出:到2025年,单位地区生产总值能源消

  2月2日,国网四川信通公司精准统筹、严防风险,强化应急组织,创新完成电力交易系统分布式数据库改造,数智赋能四川电力交易中心完成2024年度中长期增量交易。随着工商业用户全量入市参与交易,2024年度四川交易量预计增加500亿千瓦时以上,对电力交易平台业务数据处理能力造成极大压力。为解决系统运

  1月31日,四川省广安市人民政府印发《广安市碳达峰实施方案》,《方案》明确要实施能源绿色低碳转型行动。做好能源安全保障,逐步优化能源生产、消费结构,持续推进清洁能源替代,加快构建清洁低碳安全高效的现代能源体系和新型电力系统。全力发展清洁能源。稳定东西关、桐子壕、四九滩、凉滩、富流

  北极星输配电网获悉,2月4日,四川雅安姜城50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配套工程核准获批。一、项目单位为国网四川省电力公司。二、项目建设地点为雅安市宝兴县、芦山县、雨城区、名山区。三、项目建设主要内容:(一)分别扩建宝兴(黄岗)、芦山220千伏变电站220千伏出线